捡了个王爷,取名叫狗蛋

整本

我在溪边捡了一个模样俊美的男人回家,他身子健硕却有些痴傻,从不会说“我”,而是以本王本王自称的。

我给他取名叫“狗蛋!”

他不喜欢,还说要将我浸猪笼。

后来,我真的被关进水牢里,狗蛋却发了疯的要救我,不惜血洗京城,逼宫造反。

京城里狼烟滚滚,他却只能抱着我的半截身子,许我来世再见。

1.

将狗蛋捡回家已有三日,他只愿吃些米粥,倒不是胃口不佳,而是嘴刁得很。

“本王要吃汆银耳、炸凤尾虾、熘鲑鱼片!”

啪—

我母亲大人一个耳光下去,塞进去半个山药,又堵住他的嘴巴,逼他强咽了下去。

“让你吃什么就吃,哪儿那么多废话。”

她骂完狗蛋不够,还转头过来训斥了我一顿。

“你说你捡个什么东西回来不好,非要捡这么个废物,一点儿农活都干不了,每天要吃要喝还会叫唤!”

我只敢小声嘟囔着:“俺是捡回来给俺当赘婿的,娘,你看他长得那模样多俊俏啊,以后要是生个小子,那该有多好看呀。”

“放肆!尔等乡野村妇也敢觊觎本王,小心将来抓你们浸猪笼。”

啪—

又是一记耳光!

母亲大人怎么训狗就怎么训他。

几天下来,狗蛋对我母亲有了打心眼里的畏惧,一抬手,他就下意识的往回缩缩脖子,两颗亮得发黑的眼珠子往上顶着,怯怯的看着母亲大人。

相比之下,狗蛋对我的态度就差强人意了。

足足三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,有时仍会呲牙。

“你的手要是再不老实,本王就把你剁了喂狗。”

我置若罔闻,而抚摸着胸膛与腹肌的那只糙手愈发的不轨。

“你这条命都是我的,摸摸怎么啦?”

狗蛋四肢都被人敲断,脾脏肺腑也都被伤得七七八八,我捡到他时与一个濒死之人没什么两样。

是我,在溪边拾了些树枝,做成木车,像是犁地那般将他一点点拖拽了回来。

又不惜把自己攒着的陪嫁钱换了些名贵草药,才堪堪将他救活。

先收点利息怎么了?

2.

揩油的时间长了,狗蛋也就习惯了。

有时忙于农活,一天没摸他的身子,自己到着急了。

“方涟!你去哪儿了!”

“来了来了。”

“你先去把手洗干净!”

他看着我满是泥泞的双手,眼底的嫌弃丝毫不掩饰。

“好嘞。”

狗蛋之所以迷恋上我对他的抚摸,并不是被爱感化,而是惊奇的发现我每次都会在手掌上涂抹一层厚厚的草药,不断地摩擦会有种燥热之感,短短几天时间,他伤及根本的重伤已经好了大半。

在我借行医之便享受腹肌时,他冷不丁的问出一句:“你会医术?”

“还行...”

感受着精准游走于经脉、穴位的双手,他若有所思:“这可不像是略懂皮毛的样子。”

我专注于手感,没在意狗胆的异样。

谁知道他突然从身后抽出一把匕首,用尽全身力气将我压倒在床上,开刃的一边抵住脖颈,压出一道鲜红色血印。

“说,谁派你来的?”

瞅我双眼茫然,他还不死心的追问:“谁让你潜伏本王身边的?是不是太子?”

这家伙是真的疯了,老妈说得对。

我两只手扑腾着在床上到处摸索,才找见一块被放赢的馒头,瞄准对方的太阳穴狠狠砸下去。

狗蛋昏死过去,才终于能喘口气。

他猜测的不错,我确实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才选择接近的。

其实我并非是这个世界的人,在我自己的世界,我是个令人尊敬的医生,偏偏死于医闹,再次睁眼的时候就变成了牙牙学语的婴儿。

3.

上天对我并不眷顾,重生之后并没有金手指,也没有觉醒系统,平平无奇的日子数十年如一日,有时我甚至会怀疑当医生的那一世是不是黄粱一梦。

直到我在溪边洗衣服的时候,遇到了狗蛋,我就知道,但凡重生便绝不会如此平庸。

幸好上辈子看了足够多的网络小说、古偶剧,就知道在什么溪边、山野间爆出的昏迷男女绝非凡品。

费劲九牛二虎力气拉回来,是想着以后有什么赏赐,整个村子的人都能鸡犬升天,也算是报答养育之恩了。

结果没想到狗蛋是个患上重度被迫害妄想症的超雄患者,看来以后给换个方式圈养了。

好不容易找了根长长地锁链,一头锁住狗蛋的脖子,一头又与床头那根粗壮的顶梁柱牢牢箍在一起,这下总该是安全的。

拨开他衣领的时候,那白皙的肌肤上满是刀伤箭伤,有的才刚刚结痂,是前不久添得新伤,不由得感叹句暴殄天物啊。

同时心里也不由得泛起一丝同情悲悯,人,怎么可以受这么多伤?

有几处伤痕,几乎是致命伤了。

平时手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草药,还没什么直接的触感,如今一道道摸上去简直是触目人心。

“你摸够了没有?”

“没有。”

不知什么时候,狗蛋竟悠悠醒了神。

他摸着已经有些肿胀的脑袋,可能是被砸昏了头,连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地温柔了好几分。

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,才发现脖子被套上一条又厚又重的铁链,才歇斯底里的怒斥道:“你真把本王当狗养?”

4.

好狗并非天生,有好的训狗师才会有好的狗。

当然,这里的训狗师有我妈在,就没我上阵的份。

几番劈头盖脸的打骂后,狗蛋性子彻底变得温顺,偶尔还会帮忙做些闲活。

于是小小庭院里就有了诡异画面,我一个身材娇弱、瘦骨如柴、面如黄蜡的女生整日做着劈柴耕田的农活,而浑身刀疤、面露凶光的男人却在摘茶炒茶,时不时的还忙着缝补点儿衣服。

当然,他脖子上的铁链有点儿违和,但我可不敢摘。

我怕老妈不在的时候他跟我呲牙。

有天,他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同我讲道:“方涟,你将本王的锁链打开,本王保证不会做什么的。”

“你要是跑了怎么办呐?”

“本王保证不跑!”

我知道他难受在什么地方,昨日有几个小孩玩闹,没规矩的将狗蛋称为一条大花狗,是方涟姐姐养得大花狗。

从小养尊处优的王爷,哪里受得了这般折辱。

“好,那你要是不听话,我可要惩罚你了。”

我拿着钥匙凑近跟前,即便没有肢体触碰,还是能清晰感受到那股呼吸时散发的热浪,铁锁下有节奏跳动的喉结将荷尔蒙变得具象化。

啪嗒一声,解开锁链后的狗蛋并没有任何越矩的行为,他似乎逐渐认清了现实, 跟我说话时都有商有量。

“方涟,只要你做一件事,本王便许你荣华富贵。”

来了来了,终于来了!

“什么?你说。”

他惊讶于我没有嘲讽与质疑,但很快就托我去相近的县里,拿着他的玉佩说:“它的主人还活着。”

5.

我听从狗蛋的话,结果好险被衙役打个半死。

“全天下谁不知道燕王已死三月有余,竟敢诓骗本官!”

后来他收走了我身上的所有钱财,又将我踢到墙角里痛揍一顿,方才作罢。

狗蛋哼冷一声:“呵,动作真快,巴不得本王真的死在外面。”

他眼神落在我嘴边渗出的那丝血迹,递来绣着花边的绸缎手帕,精致的紧。

只是,他连一句关心的话,都没说。

没关系,狗蛋生性内敛,感谢的话他不好意思开口。

之后的数日,狗蛋时常垂下双眸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连母亲大人都能看出他有些失落,没去打扰。

可要论起失落,我丝毫不比他差。

眼看一箱箱的黄金就要离我远去,那种会不劳而获的幸福成为镜花水月的泡影,别提有多难过了。

瞅我俩一个比一个臊眉耷眼的,母亲大人从山里猎了头野猪回来,晚上围着篝火,其乐融融。

明晃晃的火焰烤得肥肉滋啦冒油,连狗蛋都忍不住吞咽了口水。

他双臂还没好利索,想削肉剔骨之类的重活并不能干的太长久,于是我拿着小刀一点点切割成片喂到他嘴里。

“本王自己会吃。”他语气严肃,不容置疑,但我怎么会言听计从?

他边抗议着,边配合的张开嘴一点点咀嚼着。

吃一会儿,就给擦掉嘴嘴角的油渍。

“方涟,你别这样,显得本王是个痴傻的人。”

抗议无效,我继续喂,他继续吃。

“方涟,本王命令你...”

“别动,张嘴,吃进去。”

...

吃到后半夜,狗蛋都是扶着墙走回家的。

6.

入夜,等母亲大人和狗蛋都熟睡之后,我就着烛火撩起衣服,偷偷查看着白天被衙役揍得伤情,结果发现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。

看样子不止是淤青,恐怕是内出血了。

“你放心,本王会帮你报仇的。”

不知什么时候,原本发出轻微鼾声的狗蛋竟然醒了,幽黑的背影中看不见他表情,可语气多了几分肃杀之气。

这与他时常叫嚣要把我浸猪笼的语气截然不同。

“你啊,就安心睡吧,明天能把房梁上那几只小老鼠抓住,就算是替我出气了。”

他没有说话,房间里又恢复安静,只是那些细微的鼾声听起来都有些虚假。

睡到半夜的时候,身上的伤隐隐作痛,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时,却发现狗蛋的床铺空空如也。

这大半夜了,他身上还有伤,一个人摸黑能去哪儿呢?

屋子的后面是片杨树林,通常只有满地枯黄的树叶和一些蛇虫,可今晚却有些其他的声音。

我垫着脚尖,轻轻走近,只听见两三名黑衣人跪到在狗蛋...哦,不对,是燕王面前汇报着什么。

想再靠近一些,但燕王只是匆匆交代了两三句,便让他们退下。

一眨眼,人通通都不见了。

嗯?怎么个事?

再冒出头,狗蛋那温润如玉的手已经遮住了我大半张脸颊,他轻轻靠近我耳边:“你都听到了什么?”

他将我重重压在树上,这是我第一次看清他的眼睛,瞳仁泛着圈圈宝蓝色的微光,原本应该似水柔情的样子,偏偏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。

“我醒来见你不在房间,猜你应该是出来方便了。”

狗蛋思索片刻后,第一次笑了:“是啊,晚上吃得有点太油腻了。”

7.

次日,我去县里采办东西。

发现这里的氛围已经有些许不一样的地方,不再有往日那般活泼、松散,而大街上也多了些陌生的面孔。

最奇怪的是,昨天殴打我的衙役,当街横死,死状极其凄惨。

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,但官府只是贴了几张告示说要严惩凶手,可连个像样侦办的人都没有,显然是打算不了了之了。

外面风浪不太平,我采办好东西后,赶紧匆匆回了村子。

这时狗蛋正在教村里的几个孩子识字,现在的他,越来越像个朴素的村民。

午饭过后,他背着茶筐上山开始采摘。

原本他是不让我去的,说伤还没有养好,但拗不过我执意要去,只好并肩而行。

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,似乎要把这些天来没来得及讲过的话,要一次性补齐了。

他笑着说道:“没关系,以后可以慢慢讲。”

以后?

还会有以后吗?

我知道我的狗蛋,可能马上就要离开了。

现在唯一能让我感到宽慰的,便是他应该会赏给我很多很多黄金吧。

有了这笔钱,我要置办些良田,当远近闻名的大地主,大善人!还要在城里开一家酒楼,天天纸醉金迷,广交好友。最后最后,还要养一大堆男宠,每天都要翻牌子。

这么一想,心里阴霾扫去不少,甚至还情不自禁的傻乐两声。

“笑什么呢?”

“没什么啦,就是想到了以后的幸福生活,开心!”

他笑了笑,没有接话,我俩就在茶田里忙碌了一下午,打打闹闹的,像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妇。

8.

天色渐晚,闪烁的星辰早已挂在夜幕上,我和狗蛋登上村里最高处的瓦房,从一处暗格中偷偷拿出两瓶清酒。

“你居然还藏酒?”

狗蛋挑眉笑着,我真的是太喜欢他这种开朗的样子了。

“以前被母亲大人揍得时候,总喜欢偷偷来两口。”

“对了,你母亲大人…不一般啊,那手劲比武状元都要厉害。”

说起这档子事儿,他还心有余悸。

我摇摇头表示不知情,毕竟认识她的时候,就已经是神功盖世的模样。

我们一杯接着一杯,不知不觉喝到了天空泛起了鱼肚白,我俩都喝得酩酊大醉,站都站不直,索性就在屋顶上睡了一晚。

我们聊了很多很多,他没有透露自己究竟是谁,但却很悲情的倾诉着自己出生在一个并不健全的家庭之中。

母亲早逝,而父亲与兄长是仅存有血缘关系的亲人,可他们的心里只有权谋,渐渐的,他也生出了由棋子变为执棋人的觉悟。

“如果有的选择,我宁愿跟你一样生在这乡村里,当个无忧无虑的村民,做着天下一隅的蜉蝣。”

他打了个酒嗝,昏昏睡去,我也趴在他身上,睡得无比心安。

不知道睡了有多久,我闻见一股浓烈又刺鼻的焦味,猛然睁眼才发现周遭已成火海,通天的火舌肆意侵吞着茶田、房舍。

“快醒醒。”狗蛋迷糊睁开眼,也发现情况不太对劲,但他很快就猜到了是怎么回事。

“方涟,你快带着阿姨和村民离开,别再回来了。”

话音刚落,他一个起跳跃入火中,便消失不见,原来他的身体早就恢复如初…我还一直被瞒在鼓里。

9.

村子里来了许多黑衣人,他们没穿盔甲,但各个手持利刃,见人就杀。

我躲在口枯井里不敢吱声,只能看着他们任意杀伐,那些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叔叔婶婶一个个死于刀剑之下。

血流成河,尸骨如山。

凄厉的哀嚎声不绝于耳,血腥的气息充斥着鼻腔,我躲在井里不停的颤抖,甚至于渐渐失去了知觉。

外面安静了,我悄悄探出头,那惨状难以形容,奇怪的是那些尸体中还有不少是黑衣人,而且刀刀致命,好像有过一场激烈的厮杀。

我在尸堆里企图寻找母亲大人的下落,可我几乎见到了村里所有人的尸体,唯独少了母亲大人。

这时候,没有消息,或许就是最好的消息。

我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县里,众人见我浑身是血,纷纷避之不及。

屠村…

究竟谁会屠村呢?

狗蛋现在又在哪?

母亲大人怎样了?

一切发生的猝不及防,饶是活了两世的人,也受不住冲击。

“是那村里的人,杀了她!”

不知从哪里又出现一队黑衣人,敢在当街闹市行凶,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。

难道,这一世的结局也会是无疾而终的悲剧吗?

没有黄金,没有狗蛋,难道要一个人不明所以的暴尸荒野?

就在那群黑衣人纷纷冲上来之际,一支箭矢在虚空中炸出巨响,将冲在最前面那人狠狠的钉在地上,连身体都四分五裂。

紧接着,第二支、第三支、第四支接踵而至,几息时间这伙人便全军覆没。

回头望去,竟是母亲大人站在阁楼之上张弓搭箭,那英姿飒爽,简直是当代后裔。

10.

“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吧?”

啊?

她一边擦拭着箭矢上的血迹,一边笑盈盈的望向我,眼中是如往常一般的慈爱。

我与母亲大人相依为命数十载,虽鲜少交心,但情分却丝毫不比其他母女要少。

“我的意思是说,你应该和我一样,都不属于这个世界吧。”

嗯?

难道?

“奇变偶不变?”

我试探性的问出一句穿越者街头的暗号,但见母亲大人满脸茫然的样子,就知道我俩说的应该并非一个世界。

“你的世界,是哪个?”

母亲大人仿佛陷入了深深地回忆:“我生活的时候,还有浑身长满毛的大象…獠牙可以触到地面的老虎…”

“好我的妈,可以了,我知道您从哪儿来了,怪不得一身蛮力。”

她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并没有我幸运,而是长在荒野里,颠沛流离中当过匪徒、从过军,最后还立了些功名,若不是这个时代不适合女人生存,她有信心能成一路称帝。

“那您原来在...”

“当然是部落首领!”

这也是母亲大人为什么敢一口咬定我既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,也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亲身骨肉,因为技能全点脑子上了。

像我这样身体孱弱,自幼无法学武的人,肯定不会是部落之子。

“母亲大人...”

我本想提出咱们再重新找个地方隐居吧,没想到她老人家热血澎湃,直接将弓箭背负于身后的箭匡:“要替乡亲们报仇,也要把狗蛋抢回来,走,孩儿,我们杀到京城。”

她...是不是对双方实力缺乏一个清晰的认知啊?

对方十万禁军,我俩一个射手一个奶妈,怎么打?

11.

事实上,老妈倒不是我想象中的有勇无谋,我俩乔装偷偷混入京城,但我瞬间就被这里的一切蒙住双眼。

各种各样的花样,小吃、玩具琳琅满目,花花世界迷人眼。

“不找狗蛋了?”

母亲大人身后的那张大弓用白色麻布厚厚的缠起来,别人问起是什么,她就一脸憨笑的说是招魂用的幡,进京施法。

守卫嫌弃我们娘俩晦气,招招手就匆匆放行。

“这么大的京城,找人这件事当然给从长计议。”

话是这么说,可实际上我心里也没底,那些权斗太过可怖,一个村子的人平白无故遭遇无妄之灾。

倘若我那天没将狗蛋救回来,或许这一切都可以避免。

想着想着,心里不受控制的自责与内疚占满了剩余的心房,短暂的喜悦并不能抑制心底悲伤,又趴在桌子上伤心地啜泣。

再泪眼婆娑的找妈妈,发现母亲大人又不见踪迹,而坐在我对面的人是面容端正,雍容华贵,眉宇间有种类似狗蛋的气质。

我心中顿感不妙,脚底生油就想开溜,可不知何时这家小小酒肆竟被侍卫清场,里里外外都围个水泄不通。

“走这么急,都还没来得及谢谢你救本宫弟弟一命呢。”

他虽然面带微笑,而语气清冷有种不易察觉的蔑视,仿佛视天下人皆为蝼蚁的压迫感。

这世上,除了东宫储君之外,又有谁敢自称本宫?

“嘿嘿,举手之劳,不必言谢。我妈还叫我回家吃饭,告辞!”

冰凉的剑刃架在我脖子上,从未觉得死亡如此逼近,只是咽下口水就有被一剑封喉的可能。

“顾延修在哪儿?”

“谁?”

“燕王!”

“不认识。”

12.

我只认识我捡回来的狗蛋,并没有要故意欺瞒太子,但他们不听我辩解,直接将我关进了暗无天日的水牢中。

以前总在电视里看这些古代的刑狱,只是流于字里行间的残忍往往无法感同身受。

污水散发着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,时不时的还能瞧见有虫子在游动,企图爬到我身上寻求一片干涸的地方。

水没过我大半身子,长时间的浸泡已经让我下半身没有任何知觉,两条手臂被墙壁上固定的铁链牢牢锁住,这一挂,大概是挂了好几天。

不知道母亲大人究竟去了哪儿?

也不知道狗蛋会怎么样?

我唯一知道的,是这辈子大概要栽在这位太子手里了。

我本以为要死在水牢里时,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阵的杀伐之声,好像东宫乱了,不对,是京城乱了。

各种短促、紧急的呼叫声不绝于耳,袭扰着我为数不多的知觉,渐渐的,我发现从缝隙中渗透出的水珠都渗出猩红。

战火,已经蔓延到这里了吗?

会是狗蛋吗?

我已经无力分辨,眼皮昏昏沉沉,最后一点清醒的神智正逐渐溃散。

“醒醒,来救你了。”

恍惚间,又回到了刚来到这世界上时,在母亲大人的襁褓中听到她的呼唤。

当我被打捞起来的时候,已经被泡的不像个人样,下半身腐烂到长满蛆虫,无法直视。

其实我就连视线都变得模糊,已经看不清母亲大人是什么表情,只能体会到她满是悲伤的情绪。

“别睡别睡,会好起来的,你再坚持坚持,我现在就带你去找郎中。”

13.

那一天,京城里很吵,到哪儿都吵。

母亲大人背着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,可医馆要么是大门紧闭,空无一人。要么就是尸横遍野,哀嚎声满地。

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得空的郎中,只是粗略扫了我一眼,便十分惋惜的摇摇头。

没得救了,真的没得救了。

好在老天并不算薄待我,总算让我见到了狗蛋。

此时的他,威风凛凛,一身赤色盔甲,手提长枪,浑身沾满的血迹反而衬托出几分不怒自威的上位感。

“狗蛋儿…”

他这次没有生气,只是从母亲大人怀里结果只剩半截身子能动的我,久久没有讲话。

“怎么啦?又不开心啦!你不是做回了燕王吗?”

“我更希望在山村里做狗蛋。”

这是他第一次承认自己狗蛋的身份,言语里满是诚恳与惋惜,第一次见他脆弱的样子,还真有些不习惯,突然有点儿怀念他那个桀骜不驯的样子。

“虽然你当不了狗蛋,但只要好好做,这天下就会有千千万万个无忧无虑的狗蛋。”

“什么时候也这么会讲大道理啦,不是个小财迷吗?现在本王有数之不尽的黄金珠宝,只要你活着,都是你的。”

天空应该是没下雨的,但脸上似乎被浸润了,狗蛋说话的声音夹杂着哭腔,他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。

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胳膊,揉搓着狗蛋额头的那几缕碎发,眼神在这一刻突然恢复清明。

“我们…还会再见面的,乖!”

在这之后,我就彻底失去了意识。

有过一次死亡经历的我很快就搞清楚状况,又死了。

这老天爷,耍人玩还挺有意思的。

14.

我就说嘛,老天爷不可能指着一个人坑。

我没死,我说的是在第一世,医闹的那把刀离我心脏只有几厘米,好在经过同事的奋力抢救,终于还是活过来了。

回想起自幼长大的山村、神功盖世的母亲大人以及在溪边捡到的狗蛋儿,我就当是一场黄粱大梦。

可这场梦做得太真实了,以至于我久久未能清醒,时常会半夜回到那个世界,仿佛母亲大人和狗蛋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。

母亲大人继续找了个村庄,隐姓埋名的过日子,在京城之乱收尾时,她从断壁残垣里捡了个跟我十分相像的小女孩,取名叫涟儿。

她的后半辈子倏忽而过,有打有闹,祥和、静谧,没人在她面前提起京城之乱的那位女战神。

相比之下,狗蛋的余生就显得繁忙,批不完的奏章、无休止的权斗,他唯一的乐趣就是折磨曾经的东宫太子。

“你在她身上用过的手段,如今要一一都还给你。”

那高不可攀的气质荡然无存,他比我那个时候要狼狈许多,因为狗蛋不允许他死。

狗蛋在反复折磨自己的这位兄长,各种酷刑将人逼到极致时,又让郎中施几针,从垂危中救活再接着虐待。

太子早就失心疯了,饶是意志再坚定的人也抵不过这般摧残。

直到几年之后,狗蛋觉得这疯疯癫癫的兄长已经不能为他带来丝毫快感,才扔到大街上任其自生自灭。

狗蛋的皇帝没当几年,就觉得没什么意思,找了个子嗣接位就当上甩手掌柜。

他回到了当年的小村庄里,重建之后的村子更显生机勃勃,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,整日郁郁寡欢。

终于,在某天的清晨,他在熟悉的院落里,去世了。

15.

这些梦境的碎片一次次整合串联了所有的剧情。

我辞去了医生的工作,开始当一个专职作家,不断的优化笔风来诠释梦中的世界。

到现在为止,依旧不能确定它的真实性,但俨然成为我生活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。

老天眷顾,第一本小说就大卖特卖,甚至要被翻拍成影视作品。

一夜之间,火遍全网,而在一场线下见面会上,主持人的这句提问让我久久不语。

“我们能看到这部作品本身是非常精彩的哈,但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自己的想法,认为结尾狗蛋的角色过于悲情,老师有没有考虑增加一个番外情节呢?”

番外?

会有番外吗?

大概是不可能了,我逐渐接受发生的一切都是老天爷对我的赏赐。

我摇头致谢:“很感谢大家的喜欢,但我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结局,不需要有什么番外了。”

一场见面会下来,顿感身心有些疲惫,就在拐角下场休息的时候,突然出现个重重的的黑影将我压在墙壁上。

那熟悉的桂花味道冲入心脾,那男人紧紧贴着我的额头:“你就这么跟本王有番外吗?”

狗蛋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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